小兒運動障礙

骨 科 部主治醫師 賴禹呈

學經歷  國立陽明大學醫學系醫學士

恆春南門醫院支援醫師

        手外科∣兒童骨科

「請問醫生,我兒子已經一歲四個月卻還不會走路,這樣有問題嗎?」這是在小兒骨科門診中常遇到的問題,或許也是讀者您心中的疑慮。解答之前,讓我們先了解兒童的運動發展。

新生兒出生至一歲是一生中發育最快速的時期,其神經系統以從頭到腳的順序發育,也就是先發育頸部肌肉,再者上肢、下肢最後。特定的時間會發展出特定的動作技巧,稱之為「動作里程碑」,「一視二聽三抬頭,四握五抓六翻身,七坐八爬九發牙,十捏周歲獨站穩。」這句順口溜就是個耳熟能詳的解說。但技巧發育的時間並非像電視節目表一樣固定,因為每個寶寶所處外在環境與內在生理條件都不同,而產生發育的快慢差異。原則上三至六個月趴臥時可撐起頭,六至九個月會自己從躺到坐,九至十二個月會爬,十二至十五個月會走。評估這些「動作里程碑」在臨床上很重要,因為絕大部分的神經肌肉疾病(例如腦性麻痺、骨髓增生異常、肌肉失養症等)或骨科相關的症候群會使動作發育遲緩,特別是一歲六個月後還不能獨自行走的幼兒,需要臨床審慎評估。除了神經肌肉系統的先天發育異常,有許多後天的因素也會造成兒童的運動障礙,例如創傷骨折、關節感染、骨髓炎或腫瘤,都有可能造成短暫或永久的肢體功能受損。

對於會言語表達的幼童,配合腫、痛、變形等症狀,較不易延遲就醫,而更小的嬰兒大多只會以哭鬧不安表現,加上脂肪層較厚,有時不易察覺腫或變形,這時可仔細觀察小寶寶是否有哪一隻手腳不太移動,這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本能,稱之為「假性癱瘓」。兒童的骨骼癒合能力與速度皆優於成人,若不幸破壞到負責發育的生長板,就可能導致肢 體的發育遲滯,造成長短腳或內外翻變形。造成兒童運動障礙的原因有千百種處理的通則就是早期治療,以預防或減輕後續的功能受損,而父母親扮演著第一道防線,上述的「動作里程碑」與「假性癱瘓」可協助檢查不會言語表達的嬰幼兒,讓我們一起守護國家未來的棟樑!